国家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治【2015】16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在校园技防建设部分,要求学校门卫室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1.1、指导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每月接受1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
1.2、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1.3、每学期至少对辖区学校安保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导检查,至少每月进行1次警情通报。兼职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开展1次以上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1次以上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个人事件、地震、火灾或校车事故等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
1.4、学校门卫值班室应设置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进一步强调,切实把校园建设成阳光安全的地方,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校园。
会议指出,要把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这事关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
一是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坚持教书育人,狠抓校纪校风,让每个学生牢固树立尊重生命、保障权利的意识。把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基本安全常识,学校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地震、火灾疏散和防踩踏等专项演练。
二是严打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力量,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系统、报警装置。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
三是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四是保证学校校舍、场地、教学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质量标准,校园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五是加强社会管理,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在各级教育、公安部门明确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卫生计生、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防疫和学生集体使用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校园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校园建设成阳光、安全的地方。